【导读】华图榆林分校同步榆阳区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告(400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榆林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榆林华图微信公众号(ylht001),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告(400人)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2-3855242,微信号:Htjy300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企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缓解企业(组织)人才短缺问题,根据《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1〕109号)和各县市区工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审核上报的选聘岗位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详见附件《榆林市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职位表》
扫码回复“400”查看岗位表
(二)选聘人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未就业(含就业后又失业)的全日制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榆林市户籍或榆林生源;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列入失信名单(行为)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财政奖补及时限
选聘人员与用人企业(组织)签订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自由选择。在合同期内,市财政给予选聘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奖补,期满后不再发放。奖补资金按月发放至用人企业(组织),由用人企业(组织)发至选聘人员。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及后续需要公告的相关事宜统一在榆林市人民政府(http://www.yl.gov.cn)、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http://gxj.yl.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0月18日8:00至10月22日18:00。
2.报名网站:http://bm.zhitaosoft.com:8095/
3.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榆林市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职位表》中的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选聘全过程中必须一致。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18日8:00至10月23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10月22日18:00至10月23日18:00只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但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选聘工作日常管理等环节。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及方式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网上报名情况确定,请报考人员于10月27日8:00至10月31日18:00及时关注公告(公告将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榆林市人民政府、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发布。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采取线下进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网上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报考建档立卡脱贫户工作岗位的须提供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市、县任一级均可)。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拟录取考生个人承担。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组织签约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和体检情况,确定选聘人员。由各县市区工贸局,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经发局分别负责组织辖区用人企业(组织)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人员赴企业(组织)报到上班。
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随时关注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备考准备。
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下载打印准考证: 0912—2271444;
网络报名紧急联系电话:0912—2323876;
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组织签约:0912—3447367;
监督电话:0912—3869099
附件:《榆林市202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职位表》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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