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榆林分校同步延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榆林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榆林华图微信公众号(ylht001),2021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2-3855242,微信号:Htjy300
第四章 考 试
第十五条成人高考各科类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简称史地)。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简称理化)。
(二)高起专
1.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语文、数学(文)、外语。
2.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语文、数学(理)、外语。
(三)专升本
各科类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四)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中的外语,分为英、日、俄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专升本层次中只设英语一个语种。
(五)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依据教育部制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命题。制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各科目满分值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进行。考试时间如下: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 10月23日 | 10月24日 |
9∶00—11∶00 | 语文 | 外语 |
14∶30—16∶30 | 数学(文) 数学(理) | 史地(高起本文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
(二)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 10月23日 | 10月24日 |
9∶00—11∶30 | 政治 |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
14∶30—17∶00 | 英语 |
第十七条考试组织
(一)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所有考点使用人脸识别设备、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和金属探测仪,进行考生入场身份验证、信号屏蔽和通讯工具检测。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监考员要正确使用相关设备。考生入场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特别要严禁手机带入座位。
(三)考试组织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工作规则执行教育部《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各考点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保密室、考场、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实现网上巡查。各市(区)应确保试题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不中断,监控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录像资料保存完整。设立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专用通道,监考人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保密室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试题试卷分发场所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各市(区)汇总回放查看情况,填写《2021年成人高考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市区负责人签字、盖章),每天21∶00前通过传真或工作群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成立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器材带入考场和有关考务工作场所,同时要接受金属探测仪的检测。
(六)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10月21日派正式在编人员持介绍信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试题拉运车辆配备专用GPS和视频监控设备。考试结束后,10月25日将答题卡、备用试题及备用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试场编排表、缺考数据光盘等送达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站,考点及保密室监控录像保存备查。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
第十八条成人高考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www.sneac.edu.cn/czweb/)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第十九条对不遵守诚信承诺、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触犯刑法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照上述法规处理外,同时给予暂停参加成人高考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要求,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将建立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
第五章 录 取
第二十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人高校必须确保与省招办网络畅通。录取新生工作于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十一条成人高校招生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专升本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升本教育学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省招办将通知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及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含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学。
(四)退役军人凭身份证、退役证及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免试入学。
(五)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成绩、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第二十五条省招办根据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缺额和线上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六条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七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办按时向教育部报送当年录取新生数据库。
第二十八条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下一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照片、电子档案等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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