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延安分校同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20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使用武器的程序》,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延安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北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beihuatu),2020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使用武器的程序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1-2380185,微信号:yananhuatu5
2020陕西公务员 时间节点 | ||||
大纲解析峰会 | 笔试公告 | 职位表下载 | 职位查询 | 笔试大纲 |
入面分数线 | 1对1职位报考指导 | 备考大礼包 | 笔试课程 | 备考咨询 |
公安民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使用武器:
(1)判明现场情况;
(2)表明警察身份,出枪示警;情况紧急时,可以在出枪的同时表明身份;
(3)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
(4)命令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鸣枪警告;
(5)犯罪行为人在公安民警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的,可以对其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6)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公安民警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并持枪戒备;
(7)在未确定危险消除前,应当继续保持持枪戒备;
(8)确认危险消除后,应当关闭枪支保险,收回枪支。
2020陕西公务员考试书籍推荐 | ||
省考必做题库 | 枪如林八本套 | 省考6件套 |
更多资讯关注陕北华图公众号
以上是2020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知识:使用武器的程序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延安人事考试网
(编辑:yanglele01)贴心公众号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100000+
阅读量150000+
粉丝1200+
点赞数